时间:2023-04-04
来源:共青团山西应用科技学院委员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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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照教育部《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意见》(教高[2011]9号)、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实施办法》(教育厅[2011]2号)以及2018年3月13日印发的《对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部分指标的调整说明》(教督局函[2018]1号)等文件精神,按照合格评估20字指导方针,紧密结合我校实际,努力改善办学条件,确立教学中心地位,规范日常教学管理,强化质量保障体系,全面提高我校的本科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,为把我校建设成为合格的本科院校而奋斗。